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律史
Legal History 
開課學期
107-2 
授課對象
財法組  
授課教師
陳韻如 
課號
LAW4050 
課程識別碼
A01 42100 
班次
02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3,4(10:20~12:10) 
上課地點
法2101 
備註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0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72LAW4050_02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歷史的碎片,以各種形式,深深淺淺地構築了現在。法律作為社會的一部份,宣示價值、分配權力,並形成人們行動的框架。本課程範圍,以今日台灣為起點,介紹曾生活在這個島嶼的人們所經驗的法律、追溯原住民法、傳統中國法、前近代及近代西方法、近代日本法、近代中國法等多重法律系譜,並檢視歷史經驗與記憶如何(選擇性地)構造對於今日法律秩序與改革的想像。
 

課程目標
課程要求
【期初公告】2019.02.03
1.本課程以中文進行/ This course is taught in Mandarin Chinese.
2.欲加退選者,請前兩週前來上課並簽到,將視加退選情況斟酌與加選。建議有興趣的同學們可以期初前來理講授方式與重點是否適合再決定是否修習課程,助教耿佑會準備簽到單。祝開學/選課一切順利 :)

【學期要求】
1.上課前依照課程進度,預習指定教科書,王泰升《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5版,2017)相關章節內容。課堂中將抽點各別同學或小組回答問題 :)
2.上課同學請自行準備名牌(可使用A4紙摺疊放在桌上,以麥克筆等粗黑字體書寫),以利教師認識修課同學以及抽點。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備註: 另約時間備註欄:另約時間Office Hour 請以E-mail與授課教師陳韻如(yunruchen02138@ntu.edu.tw)聯絡。信件標題請使用「法律史Office Hour: 學生姓名」 
指定閱讀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5版,2017) 
參考書目
針對台灣史的一般性認識,請閱讀 周婉窈《台灣歷史圖說》(台北:聯經,2016)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上課出席、討論或心得報告 
10% 
1.斟酌上課出席、討論或心得報告微幅調整 (extra 10%)。課堂進行中將抽點各別同學或小組回答問題,請預習 :)   2.如當週無法上課,請事先寫email 同時給授課教師陳韻如(yunruchen02138@ntu.edu.tw)以及助教朱耿佑(r06a21002@ntu.edu.tw)請假,否則以無故缺席論。   
2. 
期末考(課堂筆試) 
100% 
不接受以撰寫報告等其他任何方式,事前或事後代替期末考筆試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0  *課程進度將視教師講授與同學學習狀況加以調整*
(1) Introduction: (台灣)法律史:what, why & how?
(2) 史前到1683/法律多元: 原住民法、前近代西方/荷蘭法、鄭氏王朝
【預習:Ch1&Ch2】
 
第2週
2/27  (1)史前到1683(續)
(2) 1683-1895(1):中國法律傳統
【預習:Ch2&Ch3】 
第3週
3/6  (1) 1683-1895(1): 中國法律傳統:思想、規範與運作
(2) 1683-1895(2): 滿大人來了:清領台灣的政策、法制與實踐
【預習:Ch3&Ch4】 
第4週
3/13  1683-1895(2): 滿大人來了:清領台灣的政策、法制與司法實踐(續)
【預習:Ch4&Ch5】 
第5週
3/20  1683-1895(3): 清治台灣的「民事」法與習慣【預習:Ch5】 
第6週
3/27  近代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再建立:日治、國治與當代【預習:Ch6】 
第7週
4/3  校訂溫書假/春假 
第8週
4/10  (1)近代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再建立(續)
(2)憲法與憲政主義【預習:Ch6&Ch7】 
第9週
4/17  憲法與憲政主義(續)【預習:Ch7】 
第10週
4/24  校外教學:景美人權園區見學(暫定) 
第11週
5/1  行政與法【預習:Ch8】 
第12週
5/8  行政與法(續)、司法與法律專業社群【預習:Ch8&Ch9】 
第13週
5/15  司法與法律專業社群(續)【預習:Ch9】 
第14週
5/22  刑事思想、政策與法律【預習:Ch10】 
第15週
5/29  刑事思想、政策與法律(續)、民事法:引進、轉換、與實踐
【預習:Ch10&Ch11】 
第16週
6/5  民事法:引進、轉換、與實踐(續)
【預習:Ch11 
第17週
6/12  民事法:引進、轉換、與實踐(續)、回顧&展望
【預習:Ch11&Ch12】 
第18週
6/19  期末考週